第十六章 和平客栈的这个夜晚
霍明升换上了军服。
这一刻,他不再扮演商队小东家,而是恢复了本来身份。他,是刘司令手下镇嵩军的一名排长。他带的是一支正式部队,不是土匪和商号。
这是霍明升最无奈的举动,也是应对目前死局唯一能出的手段。
换上军装,他就是军人,带的是一支军队。本地的势力想要动手,那就要想想清楚。你们不是抢商号,是抢劫军队。这事情可就不一般了。
除了这点之外,路易德的出现也给霍明升带来了一丝希望。
他虽然痛恨眼下的中国,洋货泛滥,洋人横行,可是在今夜这个时刻,一个横行霸道的洋人出现,反倒能压制住不知多少不知死活的势力。
这也是他要换上军装的原因。
假洋人张彪身材高大,他举着火把,火把的亮光仿佛一座金黄的罗帐,把身前那位瘦小精干的路易德完全罩在光线里。
尤其是路易德那光秃秃的脑袋,更是在火光下耀眼无比。仿佛圣子下凡一般,套着一圈黄光。
霍排长的手下不由得把身形向黑暗处更缩了缩。
路易德根本不把这批人放在眼里。
他是个中国通,来到这片神奇的东方大陆已经很多年了。
路易德亲眼见证了一个没落王朝的崩溃,也见识了这片土地上各种各样的人。
贫穷的,富裕的,愚昧的,聪明的,当官的,经商的,种田的,打鱼的,等等等等,他全见过。
这些人尽管身份不同,但是无一例外的有个共性。他们都怕洋人。也就是怕自己这样的人。
不论什么样的中国人,见到自己,没有不低头哈腰拼命讨好的——这还是够得上能见自己的。
至于等而下之的百姓,更是连看自己一眼的勇气都没有。他们见到自己只会躲得远远的。
这么多年沉浸在这样的社会中,就是老鼠都会以为自己是老虎。何况路易德绝不是一只老鼠。他是一条狡猾的狐狸。
有着狐狸的精明,再加上有了老虎的胆子,所以在这个到处是枪的客栈中,路易德没有半点害怕的感觉。
笔挺的西装,连裤线都没有走形。依然如一支钢笔般笔直。
亮的几乎能当镜子的皮鞋,踩在石头路上,发出了寂静的夜晚里唯一的声音。
这时候,似乎连狗叫声都停止了。
只有一路踢踏的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,仿佛锤子一般,重重的打在周围每个人的心里。
霍明升这时候也有点绷不住劲了。
他尽量让自己站的直一些。虽然他是南方人,可是他却是南方人里面的高个子,比起这个西洋小矮子,霍明升能高半头。
但是在这一刻,这个小矮子的光头对霍明升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压力,霍排长差点要稍微弯曲膝盖来适应小矮子的高度了。
正在这时候,霍排长突然觉得有人轻轻拍了自己一下。
他扭头一看,却是吕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。
霍排长看到了那双清明的眼,在这危机四伏的时刻,依然是没有半点的慌张。
这双眼似乎看透了一切,又似乎有着说不出来的魔力。霍明升一下子似乎寻找到了一丝勇气和支持,他的膝盖顿时站直了。
路易德老奸巨猾,他本来对眼前的一切非常满意。这也是他预料中应该的场面。
别管镇嵩军还是第一旅,那还不全是中国人组成的军队吗!既然是中国人,就都怕洋人,也都怕我。
军队都怕他,路易德更不会把什么黑道势力放在眼里。
眼见着这位“叛乱的军人”露出了软弱的一面,路易德正准备执行自己的计划,却冷不防的看到了一双另类的眼睛。
霍排长身边出现了一个人,这人也穿的是镇嵩军的军服,看起来等级不高。可是他一出现,霍排长的软弱顿时就消失了。
而且这还不是关键,最关键的是,这个人,这一双眼,是路易德这一辈子几十年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一双眼。
不只是在中国人身上没看到过,就是在自己的同胞,甚至他接触到的所有洋人身上,都没有看到过。
这双眼里面,没有半点畏惧,没有一丝恐慌。
甚至,这双眼连骄傲和蔑视都没有。
这是一双不带半点感情的眼睛,却又似乎能看透自己的心思。
这是什么人?这也太奇怪了。奇怪到路易德都忽略了现在是半夜三更,实际上吕阳是站在暗影里面。
按说路易德根本是不可能看清楚吕阳的眼睛。别说眼睛了,他连对方的面孔都不应该看清楚。可是他偏偏看清楚了。这是一种感觉,似乎是人类的第六感。不是用看的,而是感受到的。
这人是谁?
路易德得到的情报不多。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得到什么情报。
他是从假洋人张彪嘴里刚知道这些事,路易德只知道杨老爷被这伙镇嵩军给抄家了,大洋和烟土都落到了这伙人手里。
霍明升就是这伙人的头。至于其余的人,张彪根本不知道,路易德就更不知道了。
再说也没必要知道。擒贼擒王。这伙人的头就是霍明升,找他算账就足够了。
剩下的鱼鳖虾米,都是死人。
就是霍明升能不能活命,路易德也没有拿定主意。
他要的是把这些大洋和烟土都抢回自己的家,然后杀光霍排长的人,暂时先留下霍排长一个人的小命,好问清楚情况。
本来局势尽在路易德的掌握,可是还没等他开口,一个人,一双眼,突然出现在路易德身前。
这让路易德不得不把注意力转到吕阳身上。
你是谁?为什么不怕洋人?
整个和平客栈内,除了吕阳一个人,剩下的人对洋人多少都有点害怕。
孙金贵就是怕的最厉害的一个人。
他还不同于霍明升。霍明升和他的手下好歹还有个身份。他们是刘镇华的镇嵩军,是正规军队,北洋承认的。
按照孙金贵的理解,这就是人家有官身。有官身总是有一张可以依仗的皮。但是自己呢,自己什么都不是,就是个盗墓贼。
而且打杨老爷家的主意,虽然是吕阳出的,霍排长干的,但是最开始的因由在自己身上。
如果自己不是为了帮杨喜一家,霍明升哪能跑到杨树沟开枪。
孙金贵想着,如果霍排长这一伙人都被抓起来过堂,那么肯定会把自己最终招出来。
他们大可以把所有的错都推到自己身上。自己岂不是成了说书的说的那个“罪魁祸首”?
原来老孙还不能太理解这个词,现在他可是彻底明白了。
这就是最该挨刀的那个呀!
孙金贵躲在房间里,藏在窗户边,用长枪悄悄的捅破了窗户纸。
抢劫了杨老爷一家之后,让霍明升的小队伍完全更新了武器装备。
他们之前的枪和子弹都不够多,现在可是鸟枪换炮了。如今他们每个人都拿着全新的德国毛瑟枪,子弹充足。
就连孙金贵都混了一杆枪。
这一路上霍排长一边跑路,一边组织军队搞实弹射击,老孙也学会了开枪。
这一枪,打谁好呢?
打死洋人?这念头刚一升起就被老孙给掐灭了。
本来就是死罪,如果自己再打死了洋人,岂不是要从砍头变凌迟?
他宁可挨一刀,也不愿意被千刀万剐。
孙金贵是一刀都不想挨,他还有大把好日子没过呢。
这一路上,孙金贵无数次幻想日后的荣华。
这么多钱,霍排长怎么也得分自己点。不多,五万就可以。有这五万大洋,自己就可以去上海滩看一看了。
看看人家上等人怎么生活,尝尝上海女人的味道。
这也算没白活一世。
当幸福就在眼前的时候,突然被几百条枪指着脑袋,马上就要死翘翘,这个反差太过巨大,以至于不但让孙金贵等人产生了恐惧,同时也产生了一种绝不甘心的想法。
不能就这样算了。
孙金贵要活下去,还要好好的活下去。所以,必须解决掉眼前的大麻烦。
这一切麻烦都是那个人引起的。
那个光头,那个突然出现在坟墓里面的光头,一直让孙金贵感觉到恐惧。
果不其然,最后自己还是倒霉在这个光头手里了。
如果他不出馊主意,只靠自己怎么能说得动霍排长动手。
这全是吕阳的错。
杀了他,就能找到替罪羊,也许眼前这事就有活路。
孙金贵的枪口指向了吕阳的后背。
枪口离目标不到十米。这个距离,就是不会开枪的人也打不丢目标——这都等于顶着身子开火了。
老孙稳了稳情绪,脑袋里面拼命回忆着霍排长教导的射击要领。
呼吸要平稳,持枪要牢固,闭上左眼,睁着右眼,三点一线。
这一刻,毛瑟枪的准星牢牢照在吕阳的后背上。
孙金贵的手指轻轻扣在扳机上。
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到了孙金贵的心里,他不禁有了一丝颤抖。
好在孙金贵多年的盗墓生涯给他历练出常人难有的胆子。
怕什么。
光头强,去死吧!